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及复核工作, 是项目施工的一项基础技术工作, 其工作质量直
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测量班应该核对有关设计文件和控制网点测量资料。 文件资料由2
名专业测量人员换手复核,核对结果应做记录并进行签认。复核成果经项
目工程部长复核,总工程师审核签认,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经专业监
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测量外业工作必须多测回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
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
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
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1、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
班长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2、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班应自检复核签认;对分工
衔接上的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