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0一一年五月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总投资:
二、词语限定
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 专用条件中的定
义相同。
三、合同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协议书;
2.中标函或委托书;
3.监理投标函;
4.通用条件;
5.专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 A——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 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附录 C——收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