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表(十二)
施 工 单 位 宣威振兴建筑建材有限
公司
工 程名称 孟连县盛世嘉园小区 1栋 动 火 等 级
三级
动火须知
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
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
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 容器内、 地下室
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
所;
7、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
写动火申请审批表, 编制安全技术
措施方案, 报企业保卫部门或消防
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 (重
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
审批)
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
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 小型
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 割作业等动
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
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