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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监理中心武都水库大坝工程监理部
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有利于武都水库大坝 工程的常态砼工程(含微膨胀砼、预制砼和硅粉砼等)施工
过程控制,规范监理 和施工行为,根 据招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施工
合同文件(以下简称 “合同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
(SDJ207-82 和 DL/T5144- 2001)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以及规程规范等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武都水库大坝 工程以仓面振捣方式浇筑为主的各种 常态砼工程(含微
膨胀砼、预制砼和硅粉砼等) 。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在混凝土工程施工 28 天以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 使用的各种强度等
级和各类混凝土(含不同级配) 以及不同强度等级砂浆 的配合比试验,并提供一式四份
至少包括 7 天、 14天、 28 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