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件
建标 [2001]196 号
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我部对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要求, 由我部标准定额司组织编制的 《全
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已经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
行。原《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998 )同时停止执行。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由天津市建委负责解释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 年 9 月 15 日
2001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摘要)
l 总则
1.0.1 为适应全国统一建设市场的需要,统一机械分类,规格型号划分,机械编码,机
械台班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制定本规则。
l.0.2 本规则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