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6)
总 说 明
一、 广东省水利厅编制颁发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是在水利部水总 [2002]116 号文颁发的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及广东省水利厅粤水价 [1998]4 号文颁发的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编制而成的。分为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
模板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疏浚工程、其他工程、绿化工程共九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加固达标的基建、小水电、重
点农水等工程项目,是编制《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
三、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等气候影响施工的因素及增加的设施费用。
四、本定额按一日三班作业施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
定额不作调整。
五、本定额的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