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考核办法》的通知
黑建城【 2007】38号
各市、地建设局、城管局、供热办:
由省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城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 (DB23/T1058-2006)已于 2006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按照省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
利益问题”的要求,以规范供热行业服务、提高供热质量为目标,我
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考核办法》 ,印发各地,
请遵照执行。同时我厅将于 2007年 8月-9 月组织规范考核,请各地
提前做好自检工作。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考核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全面提高黑龙江省供热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业务工
作质量,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城市供热行业服务规范》和有关规章
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规范考核的对象是黑龙江省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