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土石方说明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土壤及岩石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编制。
3.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 25%
为干土, 含水率> 25%为湿土。如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 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4.淤泥指池塘、沼泽、水田及沟坑等呈膏质(流动或稀软)状态的土壤,分粘性淤泥与不粘
附工具的砂性淤泥。 流砂指含水饱和,因受地下水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粉砂土、亚砂土。松
土是未经碾压、堆积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土壤。
5.本章未包括有地下水时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
6.人工及机械土方项目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不作调整。
7.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 300mm 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
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8.石方爆破项目是按松动爆破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