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 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是奖学金评选的重要环节, 为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 科
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并使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学院特
此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 基本原则
每学年初,学院组织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测评坚持静态考
查与动态测量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校学生工作部负责测评准则的制定,学院在准则要求的范围之内,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
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后实施。
二、综合测评的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 =思想品德成绩× 15%+学习成绩× 70%+课外活动表现成绩× 15%+附加分
(一)思想品德成绩满分为 100分,由班级进行民主打分;
(二)学习成绩等于 平均学分绩点( GPA)×25;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