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乡镇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分
值
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
组织
管理
25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 3 分)
2.编制乡镇环境规划,有相关文本和批准文件,并组织实施( 2 分)
3.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 2 分)
4.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3 分)
5.乡镇辖区内无乱垦滥伐、乱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
物现象( 2 分)
6.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 2 分)
7.集镇街道整洁,乡村环境优美,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市场管理和交
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街
道路面平整,排水通畅;街道卫生状况良好,有专门保洁队伍,无直接向
溪河、天坑等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 4分)。
8.乡镇环境保护氛围浓厚,及时处理涉及环境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