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青府办发〔2020〕16号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需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程序,不断提升政府投资工程质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提出如下。一、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一)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招标人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组织者、招标投标结果的使用者,是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主体。招标人要全面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招标人发生违法违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