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 50031一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部
施行日期:1 9 9 2 年 7 月 1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乙炔站(含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利用电石生产乙炔的乙炔站的设计;
二、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
三、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 扩建或改建的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和乙炔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 乙炔站制气站房、灌瓶站房、电石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