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说明
此工程,项目起点位于XX,设计起点桩号K0+000;终于XX,设计终点桩号K1+196.382。路线实际全长1.196382公里。在本次设计中根据沿线环境和路线平纵线形的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进行科学化设计。
一、设计标准和依据
1.设计标准:计算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2.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3.交通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2004)。
二、交通管理、安全设施
(一)交通标志:单柱式。
(1)设计原则:沿线适当位置设置警告等标志。
a、各标志版面尺寸,根据设计行车速度,取字高H=30厘米而定,字间距1/10H,警告标志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