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
2、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② 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③ 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④ 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3、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4、 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