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投 标 书
致:南充市顺庆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叁万叁仟叁佰壹拾陆元(¥:2233316元)的投标报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3.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5. 随同本投标书,我们提供5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