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下称监理规范)4.2条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下称“监理细则”)的编制已有基本规定。但目前监理细则很多是建设工程规范、标准的简单堆集,针对性不强,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不明确、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尤其是缺乏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加上把监理细则当成应付公司或主管部门检查的东西,细则编写流于形式,既不能指导监理工作,也未能充分展示自己的监理水平。
现场监理人员大多仅仅是套用范本,并未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完善,还是在走形式。主要原因是对细则的编制与作用认识不足,达不到公司要求的“监理人员看了细则到工地就知道要干什么”的要求。
1 监理细则编制前的工作
1.1 监理细则编制计划和人员落实
在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第一次工地例会召开之前,总监要就《监理规划》等作详细的内部监理工作交底,让监理人员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