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施工协调管理
6.1 做好业主配合与协调
6.1.1 在施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并提交业主。
6.1.2 及时提交工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 以便业主进行监督。
6.1.3 在施工过程中, 严格按照经业主﹑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6.1.4 对于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项目积极的配合甲方做好设备材料的验收和保管。
6.1.5 项目所提供材料及时的向甲方提供供货商的资质﹑材质证明,做好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
6.1.6 积极配合业主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并提前一天通知业主,对提出的问题坚决整改。
6.1.7 对图纸中的设计问题主动与业主监理设计联系, 不得擅自处理。
6.1.8 根据工程情况,积极的向甲方提出合理化见议, 及优化方案。
6.2 做好与现场监理的配合、协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