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预定买卖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 等 号土地上, 形式 楼房屋约 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预定买卖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
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 万 仟 佰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