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0.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本工程将按项目法原则成立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下设若干职能部门共同实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见图10-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图10-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副经理
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QC小组
机械设备安全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三防领导小组
物资设备部兼职安全 员
工程技术部兼职安全 员
综合后勤部兼职安全 员
抢险突击队
三防执行小 组
财务经营部兼职安全 员
各工区安全负责人
电气设备安全负责人
现场物资安全负责人
库存安全负责人
消防安全负责人
保安安全负责人
财务安全负责人
10.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0.2.1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三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10.2.2 加强全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