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通知
文号:深建规〔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工程监理质量,适应监理行业发展形势,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地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编号为SJG17-2009,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施工监理规程》同时废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 总 则
1.1 为了提高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的水平,规范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行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