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单(水路)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水路货物运单 月 日 交接清单号码 运单号码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 运 人 全称 收 货 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 货 符 号 货 号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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