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屋架制作工艺标准(504-1996)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型钢钢屋架制作工程。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材:按设计图纸使用Q235钢或16锰钢,钢材应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1.2 连接材料:焊条、螺栓等连接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锈蚀、碰伤或混批的高强螺栓不得使用。
2.1.3 涂料:防腐油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使用说明。
2.1.4 主要机具:剪切机、型钢矫正机、钢板轧平机、钻床、电钻、扩孔钻;电焊、气焊、电弧气刨设备;钢板平台;喷砂、喷漆设备等。
工具:钢尺、角尺、卡尺、划针、划线规、大锤、凿子、样冲、撬杠、扳手、调直器、夹紧器、钻子、千斤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