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制度, 2010年,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对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
新疆等 9个省(自治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
工程设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
为了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保护生态环境,现对 11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公布如下:
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或主
管单位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 督查日期 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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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拉萨国道主干
线西宁过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