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1 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3-16 来源: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 点击: 18379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
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 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 2004〕74号)精神,现将 2011年度土建
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 负责对
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 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
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 :土建类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
工作 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