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201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面向全国公开招
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
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相关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合作。
三、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 《国家哲
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