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版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标识化”有关要求
一、建筑外部标识
(一)消防总平面布局图。
设置要求:在建筑大门口左侧或住宅小区(厂区、库区)主
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设置 XX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主要包括
建筑(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总平面布局图、消防车道、扑
救面、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控制室位置、建筑通向室
外的主要出口、以及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通向外部的出入
口等内容。
实例:
(二)重要设备房室外引导标牌。
设置要求: 住宅小区(厂区、库区等)内消防控制室、泵房
等,在室外应设置的引导标牌。
实例:
(三)消防车道标识。
设置要求: 在建筑的不同方位的车道上应喷涂 “消防车道严
禁占用”。利用市政道路的可不喷涂。
实例:
(四)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消防设施。
设置要求: 1、地下式采用红底白字喷涂。
2、设置在建筑外墙以及花坛等部位及其附近的,采用标牌
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