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气专业
章节条 项 目 审 查 要 点 规范条号
6.1 强制性条文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中第 7.2.9 条、第 7.2.10 条、第 7.2.11 条、第 7.3.4
条、第 7.6.6 条、具体条文从略。
6.2 基本规定
6.2.1 设计依据 1. 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级别、战时用途等应与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批文一致。
2.设计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引用的其他标准 (含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应为有效版本。
6.2.2 设计说明 设计中应有人防设计说明,内容包含:工程概况、平时、战时用途,防护等级、人防电源、战时
负荷等级、电力、配电、线路敷设、管线密闭、照明、接地、通信等内容。
6.2.3 施工图深度 1.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满足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 的要求;图纸应按《房
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