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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
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综合性。保护法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
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2)技术性。从宏观上说,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不是单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是
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这就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必须体
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规律的要求,因而具有很强的自然科学性的特征。
(3)社会性。环境保护的利益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从这个角度说,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工艺性,最明显的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的一面。
(4)共同性。环境与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各
国的合作与交流。在环境与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