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20 年)》
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2011-2015 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经研究,现就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调整考试内容,优化统一考试科目设置
(一)自 2014年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1.夏季高考考试科目 采用“3 + 综合”模式。“ 3”指语文、数学(分数学
1和数学 2)和外语(分英语、俄语、法语、德语等语种)三个科目,是所有考
生的必考科目。综合分为综合 1和综合 2。综合 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
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 综合 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必修内
容和部分选修内容。 考生根据自身特点和招生院校要求自主选考数学、 综合和外
语语种。
从 2014年起,外语考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