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小海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
价机制,激发我院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热情,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与工
作效率,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制,改变过去单一的以经济收
入分配制度,转变为以工作业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贡献大小、
医德医风和协作精神等分配模式 ,根据关于印发《大丰市公共卫生
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
【2012】1 号)、关于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大
人社【 2012】2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
方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指考核组织通过对考核对
象或科组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作为本院所有干部职工的评价、奖惩、聘用的依据。绩效工资的构
成为 60%基础性绩效工资和 40%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三条 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