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项目监理机构
工作质量评定办法》编制说明
1、本办法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 发改价格 [2007]670
号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价房服 [2007]105 号
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武价房
[2007]108 号市物价局、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以及 武城建规 [2010]23 号《关
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 精神制定,其目的是加
强项目监理机构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监理服务水平。
2、《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
办法》)的具体评定内容以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
工程监理管理要求为标准, 结合了湖北省暨武汉市行业协会多年
来的项目评先考核实践, 同时吸取了上海等地对建设工程项目监
理机构工作评价的有关做法。
3、本《评定办法》的综合计分上,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