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011 年南京大学复试笔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30 分)
1.法律解释
2.法的渊源
3.修正犯罪构成
4.破坏选举罪
5.要式行为
6.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问答题(每题 20 分,共 120 分)
1.举例说明并论证 “能动司法 ”观 :
所谓司法能动性 ( Judicial Activism ,又译司法能动主义、司法积极主义 ),指的是对美国司
法制度中审判行为的一种见解。 司法能动性的基本宗旨是,法官应该审判案件而不是回避
案件,并且要广泛的运用他们的权力,尤其是通过扩大平等和个人自由的手段去促进公平
——即保护人的尊严。 能动主义的法官有义务为各种社会不公提供司法救济, 通过运用手中
的权力,尤其是运用将抽象概括的宪法保障加以具体化的权力去这样做。 司法能动性的主
要表现有: 法官在进行宪法解释时, 并不致力于对立法者立法意图的探求; 倾向于弱化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