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
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
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规定标准从成本
中提取,专门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
第二章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第三条 根据 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改
委、财政部联合制定通知《煤炭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
用管理办法》 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 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2013年吨煤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 50元 /吨, 2013年计划产
量 40万吨,共计提取安全费用 2000万元。
第三章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通风系统 );
(二)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的完善和改造 (瓦
斯系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