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规
程
1 总则
1.0.1 为落实建设工程总监法定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责任,促进上海市建设工
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 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制
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监理施工
阶段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1.0.3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活动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还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设工程
监理合同,在施工阶段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法定职责的活动。
2.0.2 监理施工安全监督人员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