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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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术要求
1. 建筑物分为民用和工来建筑。
2、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宿舍)和公共建筑(图书馆,车站,办公楼,电
影院,宾馆,医院) 。
3、1-3 层为低层住宅, 4-6 为多层, 1-9 是中高层, 10 层和 10 层以上是高层。
4、除住宅外的建筑物 ,高度大于 24m 者为单层或多层建筑,大于 24m 的为高层建筑,大
于 100m 的为超高层建筑。
5、建筑物按材料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建筑,钢
结构建筑。
6、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通风系统—水
暖电)构成。
7、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荷载因素,环境因素( 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技术因素( 建筑
材料,建筑结构,施工方法 -必考),建筑标准(造价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 。
8、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 坚固实用,技术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