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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3.1 一级资质标准
13.1.1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万元以上。
13.1.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
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结构、岩土、机械、
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人,且专业齐
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
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 桩机操作工、电工、焊
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1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年承担过下列 4类中的 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
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 100米以上构
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