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 2016年版)
第二篇 水利工程施工
7 土 石 方 工 程
7-1 开 挖
序号 规范名称及文号 条文号 条文内容 检查结果
7-1-1
《水工建筑物岩石
基础开挖工程施工
技术规范》
SL47—94
1.0.8 严禁在设计建基面、 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1.2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7-1-2
《水工建筑物地下
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SL378—2007
5.2.2
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做好开
挖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5.5.5
当特大断面洞室设有拱座, 采用先拱后墙法开挖时, 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
拱脚下部的岩体开挖,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拱脚下部开挖面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