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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 资料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P1:(2) 除住宅以外的民用 (高度 ):≤24m:单层和多层; >24m:高层建筑 ;(3) 民用> 100m:超高层建筑
P1~2:建筑的组成
1.结构体系:上部结构: 墙、柱、梁、 屋顶 等;地下结构:建筑物的基础结构。
2.围护体系: 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屋面、外墙。
3.设备体系: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
P3:允许突出道路和用地红线的建筑突出物: 2.50m 以上允许突出的 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 ,突出深度不应大
于 O.50m。
P4:(8) 室内台阶踏步数 不应少于 2级;高差不足 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10)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 过道处 的净高不应小于 2m。梯段净高 不宜小于 2.20m。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
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于,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室内楼梯靠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