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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
《关于特大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等法律法
规,确保施工企业在出现紧急情况时, 应急求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 起到控制
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事故, 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求援预案建立的原则
事故应急求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 防救结合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求援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各项目部应结合自身的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
本预案所指的紧急情况指建设工程三级以上重大安全生产或具有突发性、 造成或
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包括火灾、坍塌、高处坠落、物
件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食物中毒、大型机械设备倒塌等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