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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根
据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
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b5E2RGbCAP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公路水运工
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p1EanqFDPw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造价活动, 是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
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包括投资估算、 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标底或者最高投
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DXDiTa9E3d
第三条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委托省级交通造
价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县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