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制表机关: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表 号: 009
B(04)09.01—03 编号: 2001.04.001 批准文号:(98)质检字第 65 号
工程名称 污水处理厂工程 分项工程 工程起点—Y2(W4)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雨水方涵、污水管道基槽开挖
交底内容
1、 按施工测量放线的白线位进行控制基槽走向及宽度。
2、 基槽标高控制:(1)清完全部淤泥,见原状土为止。
(2)当原状土标高高于设计标高时, 清淤后,
保留 200mm土层,又人工开挖,清槽。
3、 W2 处的过河倒洪管处,由人工进行物探,确定管位、标高
后,再进行机械开挖。
4、 六厂桥上游的高空电缆管处开挖基槽时,注意保护电缆管。
5、 在污水河的北岸, 沿岸每 20m,机挖井窝一个, 井底标高应
低于槽底标高 1.2~1.5m,保证降水,确保槽底不受水浸泡。
交底人 参加人
保管部门:技术质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