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制表机关: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表 号: 009
B(04)09.01—03 编号: 2001.04.002 批准文号:(98)质检字第 65 号
工程名称 污水处理厂工程 分项工程 工程起点—Y2(W4)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雨水方涵土石硝回填
交底内容
1、 土石硝摊铺完成后,顶面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土石硝必须分层摊铺, 层层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 150mm,
压实系数不小于 0.93。
3、 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等现象。
4、 土石硝摊铺的宽度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约 5000mm宽)。
交底人 参加人
保管部门:技术质量部 保存期:长期 2001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