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 2019年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浦东新区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
管体系,降低建筑运行能耗,依据《关于抓紧落实本市区属国家机关办公
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工作的通知》 (沪建建材联
[2016]1104 号)文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浦府 [2017]61 号)文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浦东新区
2019 年大型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浦东新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范围是:单
体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
(二)申报主体
一般是建筑产权单位。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和施工安装单
位在委托协议或合同条款明确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