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2010
代替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sfor thedesign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2010-01-22发布 2010-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GBZ 1-2010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 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基础上修订的,本标准除个别语句明确表示为参
照条款外均为强制性条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GBZ 1-2002废止。
本标准与 GBZ 1-2002 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a)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
害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持续数年或施工规模较大、因特殊原因需要的临时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