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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疑难问题解答
(一)消火栓系统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 第 8.6.1 条五款条文说明对于多
层、高层厂房、库房和多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阀门的设置应保证
其中一条检修时,其余的竖管仍能供消防用。但对于第一款室内消防管网
可布置成枝状的(室内消火栓不超过 10 个,且室内消防水量不大于 15L/S),
是否可不执行此条规定?局部枝状管道上是否允许设不超过 5 个消火栓?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9已于 2006年 12月 1日起施
行。其中第 8.4.2 条对于设置成环状管网和阀们布置都有明确文字规定。
旧规范 GBJ 16-87已废止。新《建规》的第 8.4.2.1 条规定:“室内消火栓
超过 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 15 l/s 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 ;
第 8.4.2.2 条规定“高层厂房(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