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5 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205.0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包括软土地区路基、滑坡地段路基、岩溶地区路基、膨胀土地区路基、黄土
地区路基和盐渍地区路基的处理及其有关的工程作业。
205.02 一般要求
1 . 在特殊地区路基施工时,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JTJ017-9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J033-95)第 9章的有关规定。
2 . 承包人应在特殊路基处理施工之前 28天,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报监
理工程师审批。方案包括一切材料的说明、样品、试验报告和机械设备情况及施工工
艺、技术措施等内容。
3 . 不同类型的地基处理开始前应先铺筑长度不小于 100m(全幅路基宽)的试验路段或进
行成桩试验,试验段和成桩试验的试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规模施工。
4 .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