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试行)
(浙水建, 2002? 5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
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依据《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
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是水行政主
管部门对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
本建设应遵循的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
简称“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进行安全和强制性标准 、规范执
行情况等内容的技术审查。
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水利建设工程施工
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