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 1996~2010年)》,落
实《煤炭工业质量振兴实施计划( 1996~2010年)》,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
料管理,促进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依照
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和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国有企业投资、控股的煤炭工业建设
工程。
第三条 单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 按质量管理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
两大部分进行收集、整理、评级、分册入档。
第四条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评
级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
第五条 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
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职能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工程项目应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