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铁 三 局 建 安 公 司 海 棠 湾 项 目 部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海棠湾住宅小区项目顺利实施, 使参建各施工队做到安全生
产、保证质量、文明施工,特制定如下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 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按时到场,迟到、早退、开会延时、学习
延时,查处一人次罚款 50元,缺席一人次罚款 100元。
2、 每周六 16:00前报下周施工进度计划,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施工
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 2000元。
3、 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砖成丁,
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应一头见齐,钢筋、构件、钢模板
应堆放整齐用木方垫起。水泥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并有防潮防雨
措施。项目部不定期检查有不合格的罚款 100元。
4、 模板、钢筋、混凝土项目部验收不能通过的罚款 500元
5、 严格按照项目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施工, 查处违章作业
一人次罚款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