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星字 [2011] 第 28 号 签发人:杨江明
关于下发《星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
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矿井的安全综合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和预
防矿井的各种灾害,防止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
长治久安,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化管理。根据煤矿各种法律法规的
要求,特制定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附:《星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二〇一一 年元月二十三日
呈报:星村矿副总工及以上领导
下发:星村煤矿各单位
拟文:星村煤矿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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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及责任分工,成立领导小组。由
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各副总
工程师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采掘辅助区队负责人和技术员为主要成
员。
每年 12月末,由矿